《公主之死》简介:

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围绕北魏兰陵长公主在婚姻中遭遇丈夫不忠和家庭暴力,流产致死。这起“殴主伤胎案”,代表皇室旨意的门下省官员和以尚书三公郎中为代表的汉化官僚集团针锋相对,就如何处置驸马和与此案相关的四个平民展开激烈斗争。从他们的共识和歧异之处,可以一窥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进程,以及汉唐期间女性法律地位状况。

《公主之死》摘录:

其实,自汉朝以来,历代皇帝都必须仰赖正式的官僚机构统治天下,然而当官僚机构逐渐运作自如,仿佛自成体系、独立于皇权之外的时候,皇帝为了避免官僚体系违背自己的旨意,又会借由非正式的渠道介入,以确保自己的权威与利益。汉代初期的政府,由三公九卿所统领的官僚机构管理天下并对皇帝负责,然而到了东汉晚期,皇帝无法信赖百官之首的丞相,于是原本带有皇帝秘书性质的尚书,便通过与皇帝商议大事、起草诏书之类的活动,逐渐得势。尚书参与政策决定和政务施行的日子一久,便渐渐从内朝(皇宫中)的一分子变成了外朝(朝廷上)的成员。变成正式官僚机构的一部分之后,尚书就失去了随皇帝号角起舞的弹性,皇帝用得不上手,就会另谋出路,另寻秘书。于是,秘书令,也就是后来的中书令,便逐渐在曹魏的皇宫中崭露头角。 自汉朝以来,历代皇帝都必须仰赖正式的官僚机构统治天下,又唯恐以宰相为首的群臣会违背自己的旨意,因此不断选用亲信担任非正式的秘书,代表皇帝与群僚折冲,却造成秘书职官一波一波由内朝转任外朝的现象。

《公主之死》目录:

三联版序
自序
楔子
古今异同
修正“民法”亲属编
专制皇朝与父系伦理法制化
悲剧发生了
驸马通奸,公主流产
父系家族伦理
为罪人辩护
抗议驳回
悲剧的启发
不伦之恋——通奸的罪与罚
奸夫之刑
以妒防奸,另类妇德
淫妇之罪
家丑不外扬——婚姻暴力与妇女地位
以《斗律》处罚暴力
男性暴力
法律程序:验伤、保辜与“非公室告”
女性暴力
南北有异
谁是我的母亲
男女有别
生为夫家人,死为夫家鬼——法律中女性的夫家认同
容隐
族刑与连坐
离婚避祸
出嫁从夫
同情女弱
牝鸡司晨?女人当家!
皇权与司法
从内朝到外朝
法律世家
鲜卑女性
女主政治
灵太后的崛起与作为
武则天的改革
余论
观察历史
联想现代
参考书目
图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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